冬春救助工作承载党和政府对受灾群众的关心关怀,是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防止因灾致贫返贫的重要举措。市应急管理局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扎实做好冬春救助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日前,已圆满完成2024年冬春救助工作,累计下拨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3151.5万元,用于帮助受灾群众解决基本生活需要,实际救助人口19万余人。发放冬春救助物资22406件,其中省级物资18500件,市级物资3906件。
一是严把救助范围关。多次召开会议对冬春救助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全市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对2024年以来遭受自然灾害导致冬春临时生活困难的受灾人员开展全面摸排,一方面坚持精准救灾救助,确保应救尽救,另一方面严肃查处虚报错报漏报等导致政策落实走样,损害受灾困难群众切身利益行为。
二是严把评议公示关。多次指导、调度冬春救助实施工作,各地应急管理部门严格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县定”步骤,认真落实各环节工作要求,确保救助对象认定公开透明。同时,乡镇和县级应急管理部门严格落实抽查、审核和审批工作,确保救助对象认定精准。
三是严把资金发放关。严格管控救助资金,坚决杜绝资金截留、挪作他用、沉淀不用等现象。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建立绿色通道和紧急拨付机制,保障所有资金在春节全部发放到位。建立健全资金发放和已救助台账,确保救助需求与实际救助一致。健全完善告知机制,对资金发放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