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根据《荆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荆政发〔2021〕10号),依照法定职责权限,现将2021年度荆州市应急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公布如下。
序号 | 目录事项(内容) |
1 | 2艘应急救援船舶设计建造 |
2 | 省厅下拨防疫救灾物质分配 |
3 | 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项目 |
4 | 信息化二期项目(网络安全建设、监测联网和视频智能分析建设、数据共享服务节点建设、应急指挥融合通信系统建设) |
5 | 编制市应急体系“十四五”规划 |
6 | 开展烟花爆竹领域专项整治 |
7 | 考试中心危化工艺实操考场建设 |
8 | 安全生产标准化省厅新政策出台前,暂停受理三级标准化新定级申请 |
荆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