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889016/2020-36634
发文单位:
荆州市应急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0-12-25 09:50:15
效力状态:
有效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字号:
无
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防灾减灾
消防工作综合督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荆州开发区、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管委会:
按2020年度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和消防工作要点,经请示市领导同意,市安委会定于12月下旬组织开展全市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和消防工作综合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0年12月21日至25日;每个县(市、区)和功能区检查时间为2天。
二、检查内容
1.各地按照《市安委会关于印发整改国务院安委会2019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反馈问题的通知》(荆安〔2020〕9号)完成问题整改工作情况。
2.各地按照《荆州市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荆安〔2020〕1号)、《关于防范化解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安全风险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 》(荆安〔2020〕3号)、《市安委会关于印发2020年工作要点》(荆安〔2020〕4号)、《荆州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荆安〔2020〕6号)等有关文件开展相关工作情况;
3.各地落实《荆州市减灾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荆减办发〔2020〕2号)工作部署的情况;
4.各地按照《湖北省2020年防汛抗旱工作要点》的通知(鄂汛办字〔2020〕1号)、《荆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20年汛前准备工作的通知》(荆汛办〔2020〕1号)、《关于印发荆州市2020年防震减灾工作要点的通知》(荆应急文〔2020〕16号)等文件要求完成年度防汛抗旱和防震减灾工作任务情况。
5.各地落实《湖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鄂政发〔2020〕16号)、《2020年全省消防工作意见》(鄂消委〔2020〕1号)的工作情况,按照《<关于全面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任务分解表》(荆消委〔2020〕4号)、《全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项目任务》(荆安办〔2020〕17号)、《荆州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方案》(荆安〔2020〕5号)、《全市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荆安办〔2020〕28号)等文件要求完成相关任务情况。
三、分组安排
第一组:江陵县
组 长:张 公 市安委办副主任、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成 员:毛德寿 市安全生产执法支队科长
傅剑锋 市应急管理局一级科员(联络员)
柳 宇 市消防救援支队消防监督员
第二组:松滋市
组 长:张德柱 市安委办副主任、应急管理局二级调研员
成 员:吴卫东 市应急管理局科长
雷中山 市应急服务中心科长(联络员)
董 璨 市消防救援支队消防监督员
第三组:石首市
组 长:卜小荣 市安委办副主任、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成 员:华美瑜 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
代 洋 市应急管理局一级科员(联络员)
丁 辉 市消防救援支队消防监督员
第四组:荆州开发区
组 长:邓克道 市安委办副主任、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成 员:张 懿 市应急管理局科长
马善虎 市应急服务中心副科长(联络员)
郭 伟 市消防救援支队消防监督员
第五组:公安县
组 长:俞 亮 市安委办副主任、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成 员:郭永贵 市应急管理局科长
严 晶 市应急管理局副科长(联络员)
郭恒安 市消防救援支队消防监督员
第六组:监利市
组 长:李 俊 市安委办副主任、应急管理局政治部主任
成 员:柯 技 市安全生产执法支队副支队长
吕文科 市应急管理局副科长(联络员)
连 乐 市消防救援支队消防监督员
第七组:洪湖市
组 长:付安稳 市安委办副主任、应急管理局二级调研员
成 员:胡翠翠 市应急管理局科长
成 虎 市安全生产执法支队科员(联络员)
张 威 市消防救援支队消防监督员
第八组:沙市区
组 长:蔡 敬 市消防救援支队副支队长
成 员:王 燕 市应急管理局科长
毛睿琪 市应急管理局副科长(联络员)
鲁文钰 市消防救援支队副科长
第九组:荆州区
组 长:陈湘安 市安委办副主任、应急管理局四级调研员
成 员:李 伟 市应急管理局科长
赵寒春 市应急服务中心副科长(联络员)
吴 勇 市消防救援支队消防监督员
第十组: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
组 长:吴开明 市应急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孙 明 市安全生产执法支队科长
曾 丹 市应急服务中心副科长(联络员)
李祥强 市消防救援支队消防监督员
四、工作要求
(一)各督查组应按照《2020年度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和消防工作综合督查方案》(附后)逐项检查工作资料,按要求将相关工作资料复印件带回。
(二)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向受检单位反馈,并提出具体的整改意见和整改时限。同时将发现的问题和反馈意见以书面形式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三)每个县市区、荆州开发区随机抽查2个乡镇(街道)、4家不同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辖区内有矿山、工贸(金属粉尘涉爆、涉氨制冷)行业的,必须抽检相关行业的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情况。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检查1个乡镇(街道)和1家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情况。
(四)每个县市区、功能区实地查看1处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情况,抽检1个综合减灾项目完成情况。
(五)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有关精神及实施细则要求,坚持从简务实、不走过场、力求实效。
(六)请各地安委办指派1名联络员,负责与各检查组联系(附件2)。
(五)检查结束后,各组应及时向市应急管理局综合协调科提交检查情况。市安委会办公室联系人:傅剑锋(13971104996),电话8815805。
荆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