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889016/2020-17172
发文单位:
荆州市应急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0-07-14 15:20:16
效力状态:
有效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字号:
荆应急党〔2020〕17号
经局党委会研究,并报市委组织部复函同意,决定:
李俊华同志任荆州市应急管理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试用期一年。
李伟同志任荆州市应急管理局应急指挥中心主任。
任职时间均从2020年4月29日起计算。
中共荆州市应急管理局委员会
2020年6月24日